□記者李紅汛 
  核心提示|他只是一個保安,卻有一身俠肝義膽的正氣。多年來,他先後抓獲搶包、偷竊人員8名,還幾次到派出所協助作證。儘管從未得到過表彰,他還是“愛管閑事”。直到今年10月份抓竊賊反被竊賊威脅,他才有了新的想法。
  昨日,平頂山市民李勇(化名)主動聯繫記者,向記者講述他八年來見義勇為遇到的冷暖酸甜,並提出一個小小的願望:“讓平頂山市公安局表揚表揚我。”
  平頂山警方表示,李勇可以到相關部門申報見義勇為,如果符合條件,可以給予表彰獎勵。
  被偷經歷|讓他萌生了捉賊的念頭
  李勇下決心抓賊,緣於十幾年前。
  李勇說,當時他20歲出頭,那天上午他乘坐公交車到單位上班。車輛行駛中,他感覺身邊一名男子總是用胳膊肘頂他的胸部。因為公交車上乘客多,李勇覺得都是正常的身體碰撞,就沒有太在意。
  “我下車步行到單位門口時,遇見一位同事,同事告訴我‘你的衣服破了’。我低頭一看,才發現我的上衣口袋被劃開了一道長長的口子。”李勇說,他趕緊掏衣兜,發現裡面裝的近200元錢不見了。他這才知道自己碰上小偷了。錢被偷,那天吃飯、乘車的錢只好向同事借,李勇覺得自己過得特別彆扭。
  痛恨之下,李勇有了“如果再碰上小偷,絕對不能饒他,把他抓住送派出所”的念頭。
  首次出手|被仨賊拉上車暴打一頓
  第一次抓賊,連李勇都沒想到,自己會如此狼狽:賊沒抓到,反被三個小偷打得頭破血流。
  2006年3月份的一天下午,在煤礦上班的李勇歇班。他來到平頂山市工人文化宮前門時,看到三個小偷相互配合正在對一個女子的挎包下手實施盜竊。覺得自己一個人對付三個人實力有些懸殊,他立即跑到旁邊的IC卡電話亭打電話報警。
  李勇打電話報警時,被其中一個小偷聽到了。三個小偷開車過來,趁李勇不註意將其拉上了車,在車上將他一頓暴打後又扔下了車。事發突然,被打蒙的李勇連車牌號都沒有記全。
  回到家後,李勇的父母勸他不要多管閑事,沒有實力不要硬碰硬。李勇思考後覺得,主要是自己的功夫太差,才導致被打。他於是辭去了煤礦的臨時工作,選擇當了一名保安,沒事時跟別人學學拳腳。
  幾年下來,李勇掌握了一些擒拿格鬥的功夫。後來,他先後抓了6個小偷,並送交派出所處理。
  一種遺憾|一直沒得到民警表揚
  今年9月16日下午5時30分許,途經平頂山市五一路口的李勇突然聽到一個女子的喊聲:“搶包啦,抓搶包賊!”順著喊聲看去,李勇發現一個40歲左右的男子正朝著他迎面跑過來,後面一個女子騎電動車猛追。
  女子追上來後,用電動車堵住了男子的逃路。李勇悄悄接近男子,猛然上前拽住他的衣服,隨即一個後背摔,將男子摔倒在地並制服。隨後,接警趕來的民警從男子身上搜出一條金項鏈、錢款等贓物。
  作為一名證人,李勇跟隨民警到五一路派出所做了詢問筆錄,證實了事情發生的經過。讓李勇失望的是,“那幾個民警做完筆錄只說了一句‘你可以走了’,連聲謝謝或表揚的話都沒有”。
  今年10月9日晚,在平頂山市步行街一家專賣店當保安的李勇到體育學校對面的夜市吃飯時,將正在掏包的小偷齊某抓獲。第二天,被放出的齊某竟跑到李勇所在的專賣店威脅李勇,還打電話找幫手來鬧事。擔心影響生意的專賣店隨即將李勇開除。
  發生這件事後,李勇有了讓公安局認定其見義勇為和表揚其見義勇為的想法。如今,李勇在一家超市找了一份新工作,還是乾保安,他對記者說:“我現在覺得自己很無助,所以很想讓公安局表揚表揚我。有了大家的認可和鼓勵,我才能有勇氣面對那些威脅我的壞人,才能在見義勇為的路上繼續走下去。”
  昨日,記者聯繫平頂山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按照河南維護社會治安見義勇為人員保護獎勵辦法的規定,鼓勵人民群眾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當地見義勇為基金會反映見義勇為事跡,經核實符合見義勇為條件就可以給予表彰。
  對於李勇所說的情況,這位負責人表示,因李勇個人或單位未有申報,所以還需要他個人申報。如果查實李勇確實有見義勇為行為,可以給予其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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