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記錄3/6日
凌晨約1點,大哥前來我家樓下取盥洗用具、棉被 ,騎車前往長庚。
在循經路過車禍現場,下車前去找手機。大哥用自己的手機播打,仔細聆聽手
機鈴聲從何處傳出來。辨識許久鈴聲,還是無法分辨手機掉在何處?(青山路的
車子一呼嘯而過,我看耳力再好,也很難找得出來)。
於是去問附近的人,有兩人出來帶著大哥到水溝說明車禍經過。大哥提問找不到
手機。他們說:有看到手錶和佛珠 (當時有跟員警說:還有手錶和佛珠怎麼不撿
?可是警員不予理會)。對於員警的漠視態度,我們深感氣憤,警察沒有盡到保護
生命財產安全這不是有所失職嗎?何況員警被現場的人問,還有手錶和佛珠沒
撿,到底是怎樣?嫌別人多事嗎?沒面子嗎?已經是人命關天了,請問這位員
警不撿,到底是什麼心態?辦事能力明顯不足 (令人嗤之以鼻)。經大哥的了解
,竟然能找到手錶和佛珠,那手機應該就在不遠處。於是大哥又打了爸爸的手
機,辨識鈴聲,終於在佛珠的附近找到了。原來手機被垃圾袋和雜物覆蓋著。所
以只要在佛珠附近1﹒5公尺內絕對找得到 (我們氣憤員警喪失第一時間能連絡到
家屬的重要證物)。附近的人告訴員警怎不撿手錶和佛珠?這時就應該在水溝裡
(裡面沒水)附近進行搜尋其它證物 (明明有看到卻又不撿,連最基本的為民請命都
喪失),草草了事就走人。
大哥撿起這3樣全是血跡斑斑,從事發時間到找到東西已是13個鐘頭後的事,
爸的血竟然像剛發生時所留的血一樣,非常濕,一點也沒有被風乾的痕跡,可
見當時一個70歲的老人血流得非常多。大哥在水溝尋找,外套也沾到了血。感
謝附近工廠的人這麼熱心的說明經過。
大哥早上再度前往交通小隊,許×員警將筆錄拿給大哥看,肇事者超車,突然手
機響了,肇事者去掏皮包的手機,手機不慎掉下去 (為了撿手機才撞上爸爸,開
車還想要講手機又超車,過失傷害成立,但我們無法去相信肇事者是為了撿手
機而撞上爸爸,希望日後的發展,員警能去調閱肇事者的通聯記錄,更能釐清
這件事,不要讓肇事者有所推卸)。也得知是附近的人叫救護車的。大哥問員警
;當時附近的人要你撿手錶和佛珠,為何不撿?員警說;那天交通事件很多,
也趕著去下一個交通現場,不是不撿 (漠視卻還強詞奪理,讓我們很難接受)
。這樣的辦事能力到底有沒有維護我們的權利,或是因此辦事能力不足而讓肇
事者有所規避責任,任何人都知道現場的證物馬虎不得,坐視不撿是什麼道理
大哥問員警:「為何光華派出所這麼晚才來家裡通報 ?」交通小隊說 :「是光華
的疏失,因為有試著連絡我們,卻連絡不到 (3個字送給你~有夠扯!~)」。
交通小隊通報光華派出所找家屬,到底是幾點通報也沒說,證件上有住址也不會
趕快派人前來找 (家裡都有人在),嘔的是光華距離我家,以摩托車來算車程不到3
分鐘,還要我們自行去問光華員警。許×員警將肇事者 (吳小姐)和證人 (葉先生)的
連絡電話都留給大哥輸入手機。事發當天員警要肇事者先回去等通知,關鍵在於
這24小時內,隨時會有不測的變化。
離開交通小隊,大哥在長庚打電話給了證人 ,感謝葉先生如此見義勇為,非常
感激不盡。葉先生也有口述當時的情況給大哥聽, 葉先生極力表明肇事者離奇
的開車行徑感到看不下去,才願意當證人做做好事。
晚上7點多肇事者和她的先生帶著一束花前來加護病房 (真是沒誠意到了極點
,肇事者一整天沒出現,只來晚上8點的會客)。和肇事者談及事發經過,過了
數分鐘爸爸的兄弟姐妹也趕到醫院來探望爸爸 。
以下是和肇事者的對話內容: 
我爸騎車不快又沒違規你是怎麼開得?被你這麼一撞70歲的老伯伯還能好到
什麼程度,而且重創的地方是頭部,爸爸帶著魚湯去給二哥 (是多麼溫馨),平
白無顧受你波及,如此危急生命危險,「於心何忍」!致使二哥一直在自責,
爸爸是為了拿魚湯給他吃,才發生不幸。
肇事者跟我說:「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每一個肇事者都是這麼說的,聽起
來格外諷刺,冷笑以對,當我白痴嗎)?
我也跟肇事者說明家裡的窘境,不但波及我們全家人,而且頓時失去生活重心
的大支柱,媽媽常期服慢性藥物,都是靠爸載媽媽奔波拿藥,樓上有養鴿子,
完全不知要怎麼處理?大哥卡債纏身,連二哥也是卡債纏身,小弟頭路固然穩
定,但也是養家養得很吃力,我也有自己的家庭,是誰該頭大?是誰因此完蛋
了?不是你這個肇事者,是我們受害者才對!
往後我爸也不知是什麼造化?要花多少醫療費用?簡直是紙上談兵 (家裡有人
都快三餐不濟了,哪來的錢去面對往後的突發事情,豈不是要我們全家去死比
較快)。
這時肇事者表明家裡也是不好過,都是先生一個人在賺錢,還要照顧兒子 (10
歲),房子租金 $12000 (不好過還能租$12000的房子,佩服!)二哥房子租金
$7000就吃不消了,你還 $12000。事實已造成,該負得責任一個也不能少。
今天不是肇事者說生活不好過,就能唬弄過去,肇事者要我們同理心來可憐她
的處境,很簡單阿~你不要撞人,今天就不會有這些事,莫名奇妙到了極點。
我們根本感受不到肇事者的誠意,她的先生只針對車禍的事在介入談,反觀之
肇事者一直強調不好過,畏首畏尾的,現在是怎樣?撞到人生活不好過就可以船
過水無痕嗎?逃避得太明顯了吧!提到要撿手機,我們更是不能原諒 (也真是佩
服肇事者撿手機的基本常識這麼差,你手機響沒接到,再打回去給對方就好,有
需要致死別人只為了撿手機嗎)?
開車如此快還超車,又撿手機,真不知你這種定時炸彈何時還會撞到人。
你要撞多少人阿 ?命那麼不值嗎 ?那你要不要讓我撞撞看。不然這樣好了,來去
給有錢人撞看能不能賠多一點,假設性的事誰不會假設。
她說送急診時,醫生有說要開刀,但家屬不在無法當下就開刀。這樣的延遲救醫
責任到底要歸咎於誰?是要怪員警、光華派出所還是肇事者?這怎麼能開玩笑呢
!叔叔問肇事者:你們家裡的長輩知道你撞人嗎?肇事者回答:「還不知道,也
不想讓他們知道」。於是叔叔表示,事情很大條應該讓你的長輩知道才對,因為
接下來會有什麼事不知道,或許你們不能處理,還可以請長輩來處理。
在一旁我也指責,開車如此快還超車,又撿手機,你都把電線杆都撞斷了,爸爸
的衣服都是嘔吐物,血流得很多,「你說嚴不嚴重」?連摩托車的車牌被你撞
凹90度,我們是再怎麼換姿勢都看不到車牌號碼。包括置物箱破了一個大洞,好
像是車子的鐵條零件撞凹,使得置物箱被鐵條穿透破洞,剎車桿也斷掉了,送魚
湯的保溫筒也不知飛去哪?她說;那天精神狀況不好有服藥,這點更是讓人氣憤
,精神不好不要開車嘛!要不然開慢點嘛!手機撿不到,不會把車停到旁邊一點
停下來撿嗎?是不是就可以把這些失誤降到最低,我們也就不會為難你,講到最
後好像肇事者變成受害者了嘛!
她先生說到第三責任險,卡在到底是5日內賠償還是5日內呈報,需要去保險公司
釐清這點。她先生在事發當天也有連絡理賠專員了。她告訴我們;這幾天處理車
禍事情以及會客,都由她的先生代替前來 (你看~多麼的沒有悔意和誠意)。
對於車禍發生肇事者沒有積極與我們連絡,這點也是很沒誠意。她說:是員警要
她回去等通知 (坦白說肇事者今天不是只有面對員警而以,你還要對得起我們這
些家屬)。
3/5日晚上9點多,竟是我們自己問長庚才知道 (試問換成是肇事者發生同樣事件,
爸爸一直沒消息,家裡的人不會擔心嗎?)而且當我們知道爸爸車禍已是10個鐘頭
後的事了 (試問10個鐘頭裡頭可以做多少事,說好聽點都過了2餐,怎麼可能不擔
心爸爸不回來吃飯。還有二哥一直等不到魚湯,誰能體諒家屬心急如焚的心情,
我們不是不找爸爸,是已經打數百通電話,手機是有通沒人接。
媽媽下午4點多打給弟,小弟手機剛好沒帶,到了下午5點媽媽去鴿店找人也找不
著,直到晚上7點多媽媽打給我,才驚覺事情不妙了。
在媽媽還沒打給我之前,大哥早已出門去青山路找爸爸,我相信任何人聽到此
事,沒有一個不暴跳如雷,實在是爛透了。我們趕到醫院已是晚上10點多了,
肇事者也知道爸爸在長庚,若是有誠意應該在病房外等家屬,但人咧?哼!
我們真得是感受不到肇事者的誠意,反而覺得肇事者逃避藉口一大堆,縱然你
家有小孩要照顧,「騙笑」我們沒有小孩嗎?肇事者要我們體諒,怎麼體諒?
沒打人就不錯了。
肇事者說:在交通小隊警局裡也有一直問員警;「連絡到家屬了沒?」,但礙於
那天員警好像都在忙,對肇事者也是不太理會。難道是要我們說爸爸運不好嗎?
什麼道理嘛!
8點會客時間一到,我們輪流進入加護病房探望爸爸,肇事者夫妻也有進去,
8點半會客時間結束,肇事者約9點多離開長庚。我要求肇事者前去跟長輩們招
呼一下,肇事者卻坐回椅子上,讓我非常不高興 (講難聽點,就是不爽啦)!
晚上10點陸續離開長庚,留下大哥和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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